為確保計畫分組審查會議順利進行,請各申請單位注意下列會議出席人員與簡報規範:
一、分組審查會議僅限公司負責人、計畫主持人、計畫聯絡人、參與計畫之企業員工、參與計畫之顧問及委外廠商進入會場。參與分組審查會議,每一申請企業最多3人,其中顧問與委外廠商合計至多1人。
二、簡報人須為計畫主持人;如計畫主持人因故無法參加簡報時,經分組審查委員同意可由企業負責人或企業其他計畫成員代表簡報。
三、如顧問或委外廠商需於分組審查會議協助答詢,請先請示主審委員取得同意,始得發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