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」、「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」及「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」,業經經濟部部會銜財政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4日以經企字第11354001100號、台財稅字 第11304681370號令修正發布。
請創業家朋友點選連結查閱:經濟部銜財政部發布令暨修正條文